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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煩心如何扮演好Prof. Weiler「WTO & NAFTA」課程中"安理會(!?)成員"的角色之時...
正在擔心能否勝任只有兩個亞洲人的Prof. Franck「Recourse to Use of Force」的seminar之時...
正在操心如何在「選到自己想選的課」以及「必須符合學校嚴格的選課領域要求」取得平衡之時...

就在覺得一切好重、好重之時...

「當初是為了什麼來到這裡?」
來自家鄉的廣告適時地提醒了我,有些目標在那兒等著我去努力...


(圖為NY TIMES 八月三十一日共和黨提名大會專刊內頁廣告)

*1:Professor Weiler在課堂上設了"insecurity council",負責在每週上完課後繼續與他花短時間討論課程內容及代替同學反應一些意見。我不知哪根筋不對勁去報名自願;又不知該說幸或不幸,在四十五位自願者中,真被選上。今天六位成員見了面。顯然黃面孔只有一位...往好處想:這下英文不進步也不行了...(要不然一定會被希望能幫忙反應意見的同學捶死的)。更糟的是,本來四個一起修課的同胞們,聽說今天在加退選之最後一刻都準備打退堂鼓了...
*2:修大師級老師的seminar壓力真是大極了(抖抖抖...),同學們的國際法BACKGROUND也是落落長。更有意思的是:我在這門課想寫有關中國對台訴諸武力的國際法問題,偏偏兩位黃面孔中的另一位便是中國人,這下有趣了...
*3:NYU國際法學程的基本要求頗龜毛:除了必須在國際法領域修滿十八學分,必須選修seminar並寫作外,你還不能只選你喜歡的領域,必須在「比較法課群」「國際公法課群」及「國際經貿法課群」間平均選課。偏偏國際法組學生選課還沒有優先權,想選的課不能保障被選到...光是排個課就可以讓你想打道回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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