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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TON的東西還在消化,先來寫寫萬聖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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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萬聖節還真是了得,大人小孩都瘋的不得了。
小孩子「不給糖就搗蛋」的戲碼當然大家在電影電視裡應該看過...
連法學院禮拜四晚上都把整棟樓封起來,辦起萬聖節派對來...

大胖屬於保守派,只有乖乖穿西裝參加萬聖節派對(夠怪吧,穿著要求是:化妝或是半正式,完全不相容)(其實是因為大胖臨派對前才知道原來法學院有派對...^^|||...完全狀況外...不然以大胖的作風,應該也不排斥搞怪一下)(不過本人的德國酒肉朋友事後「安慰」說:「沒關係,你不用特別打扮啊,這樣就很好笑了」)(我不知道是作了什麼孽連外國朋友都對我這麼賤....)

因此,大胖實在沒資格教人參加萬聖節派對該怎麼打扮。

但大胖完全肯定的是:
這兩位仁兄的打扮,萬聖節遊行OK,但參加社交性質的萬聖節派對,完全遜掉...

斑斑蠻...
很酷是沒錯啦,問題是:誰知道你是誰啊?
上課時大家聊起那天派對誰的打扮很酷誰又很辣,你們兩位只能當甘草...

還有,大胖為了撈本喝酒喝到快掛的極致享受,這兩位仁兄想必只能乾瞪眼。
因為其中一位正好是敝人同居人...因此特地問了他怎麼喝酒...
他還很正經的說:很容易啊!然後開始示範:1.慢慢端起酒杯 ...2.想辦法以杯就口(因為眼睛看不清楚,所以對不太準)3.對準後,頭慢慢傾斜,讓酒慢慢滑入口中(因為嘴巴打不開)4.流出來的酒繼續在頭套裡面濕答答...
也好啦,少喝點省得醉了又要我處理...

結論:
1.搞怪也是一門藝術...
2.如果扮變蠅人至少可以加根吸管吸酒,可能比蜘蛛人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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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rfatt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