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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禮拜某天,剛到法院開完庭的大胖爸一進辦公室便抓了大胖問道:「大胖,那個L律師你認識嗎?」

「喔,我知道啊,我前幾天不是去幫我們的顧問公司與他們的客戶談判嗎?對方請的就是L律師啊。我記得我那天談回來有跟你提過,你說你只聽過L律師但不認識不是嗎?怎樣?」大胖應道。

「嗯,我知道啊。我今天去開這個案子,正巧對方當事人也是請這位L律師。開完庭後,L律師見了我跟我寒暄兩句,問起那天跟他談判的律師,是不是我兒子等等的,總之就是一般的客套兩句。結果我們這個案子的當事人後來告訴我說:『我覺得對方的L律師這下糟了,對方那個當事人可是成天疑神疑鬼,這下給她看到L律師跟你聊了兩句,她包準覺得不放心而路把L律師給換掉的!』。」大胖爸接著說道。

「不會吧!不過就是一般的問候還能做什麼?而且姑且不要說你們根本不認識,那天談判我跟L律師其實還算得上有不少言詞交鋒,L律師沒有恨我們恨得牙癢癢就已經很不錯了,還會要跟我們勾結?這當事人會不會想太多啦?」

「是啊,雖然我們的當事人講得信誓旦旦,可是如果因為這樣就要換律師,那似乎也敏感過頭了哩。」

對話就這樣結束。


昨天大胖事務所收到了這個案子對方寄來的書狀繕本,內容是:「解除原訴訟代理人之委任」。
換成白話說:昨天對方把她提出給法院的訴狀副本寄給了我們,內容是:「她把L律師給炒魷魚啦」。

這對方當事人的一舉一動還真被我們的當事人所料中,事情發展成這樣相當令人傻眼...

難不成,她期待雙方律師見面要擺張臭臉,甚至用三字經相互問候或是打打殺殺才算盡責嗎?當事人的心思真像海底針一樣摸不著啊~

〈大胖胡謅〉
1.這L律師會不會到現在都還覺得莫名其妙,完全搞不懂自己為何被炒魷魚啊?L律師,是你主動跑過來打招呼的,真的不是我帶衰你的啊~
2.不曉得這個案子日後只要開庭,我們都主動去跟對方律師打聲招呼,至少點頭致意的話,對方當事人會不會又想換律師了....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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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rfatt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